【政策法规】北京发布《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健全严明的领导责任体系
三、健全务实的企业责任体系
四、健全积极的全民行动体系
(九)开展社会多元监督。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作用,深化“接诉即办”,实施有奖举报,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关注社会舆情中环境类问题线索,并及时办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环境治理。科协、社科联、记协等群团组织发挥平台优势,加强环境治理的科普教育、社科教育。
(十一)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自律规范,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
(十二)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在全社会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等开展接地气、聚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线上、线下的公益和实践活动,营造环境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设计中小学教育目标和内容,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读本。在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市民使用更换纯电动汽车。
五、健全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
(十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要求,构建科学有序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化评估、勘界定标,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十四)防范环境风险。对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涉***、涉氨等行业企业,以及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尾矿库,严格环境安全监管,实现重点风险源“一源一档”。增加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的处置能力供给,完善收运体系,提高收运能力,推动建立危险废物京津冀协同处置机制,确保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机制。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分行业、分等级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全生命周期监管高风险放射源,及时收集、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落实国家要求,加强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十五)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救援的环境应急机制,形成市、区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街道(乡镇)参与有关工作的应急处置体系。适时修订《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应急装备建设、社会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将环境应急物资纳入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六、健全严格的监管体系
(十六)完善法规标准。推进大气、水、土壤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碳排放控制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在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含量、污染排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修复,重点行业环评审查、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以及环境监测分析和评价等方面,制定修订相关标准。
(十七)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细化市、区、街道(乡镇)行政执法职权清单,明确行使层级和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固化“点穴式”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的部门联动。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为精准发现、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
(十八)提高监测能力。规范监测事权,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网络规划、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规划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依法监测的机制。按照“谁考核、谁监测”原则,优化监测网络,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重点提升对挥发性有机物、温室气体、地下水、水生态、辐射、噪声、生物多样性等的监测能力。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强化大气等环境质量的预报预警、评价评估和数据分析。严格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健全量值溯源体系,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十九)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科技攻关,开展污染形成机理及本地化特征、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等研究,支持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节能降碳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能;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数据信息传输系统、动态共享数据库,建设移动源在线监控平台。推进物联网、云计算、5G等技术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领域的综合集成、示范应用。
(二十)强化执法司法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证据收集、保全、移送标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加强查处侦办,检察机关加大审查起诉力度,审判机关严格依法审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排污者阻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市高级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七、健全有效的政策体系
八、健全规范的市场体系
九、健全完备的信用体系
(二十八)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建立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二十九)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动态评价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信用,依法依规公开,并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排污单位“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融资授信、资质评定、考核表彰等领域设置环保信用门槛,让失信企业受限。
十、健全联动的区域联防联控体系
(三十)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争取中央及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出台有利于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的政策,推动建立跨区域的大气污染传输监控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协作等机制,推动完善跨区域的空气质量预报会商、重污染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三十一)推进水环境联保联治。推进落实潮河、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同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协同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建立官厅水库及上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完善潮白河、泃河等跨界河流污染共治等机制。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加强对环境治理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制定落实本方案的任务和措施清单,加强协作配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京日报
阅读推荐
【协会动态】北钢协领导深入调研金隅加气混凝土公司
【协会通知】关于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图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协会通知】关于征集会员单位信息化与智能建造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0年“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初审结果公示
关于批准《轻质高强板式单层农房技术标准》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关于北钢协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公告
联系电话
18511192280
18511192279
协会官网 www.bjggxh.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