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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结构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30日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一、服务说明

协会网站为会员及公众提供信息发布、会员办事、申报、标准与行业资料查询、供需对接等服务。具体材料、时限和审核结果以协会正式通知及工作人员复核为准,网站状态提示不替代正式公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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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编号、口令及登录会话,不得出借、转让或与他人共用管理员账号。通过账号提交的内容视为该单位授权操作;发现异常使用应立即联系秘书处。申请人和填报人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上传内容拥有合法权利。

三、内容与知识产权

协会发布的通知、报告、标准索引、页面设计及汇编成果受相关法律保护。转载应注明来源,不得篡改原意或用于误导性宣传。会员上传材料仅授权协会在办理相关业务、评审存档和行业研究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

四、使用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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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智能服务边界

知识检索、自动摘要、标签、问答和智能预审等能力属于辅助工具,输出可能存在遗漏或误差,不构成正式标准解释、法律意见或评审结论。涉及标准条文、申报条件和材料完整性的,应以正式文本及秘书处复核为准。

六、服务变更与可用性

因系统维护、网络故障、不可抗力或安全处置需要,部分服务可能临时中断。协会将尽力提前公告并缩短影响时间。历史数据、附件和申报记录按相应业务***度保存。

七、协议更新与争议处理

本协议更新后将在本页面公布。继续使用网站即表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不同意的,可停止使用并联系秘书处处理账号及资料。争议应先与协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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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协议有疑问,可联系北京钢结构行业协会秘书处:电话 010-58031630;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自然新天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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